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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2-29
一、支持企业
对上一年度起在福田区报送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年度R&D经费投入超过50万元的时尚企业,
二、补贴额度
按10%的比例给予支持,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
三、申请材料
1.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
2.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
3.企业简介
4.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(国税、地税)
5.区统计局出具的R&D经费支持证明
四、申报时间
2018-06-13至2018-11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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